光处理“开房”校长就可以了吗
海南省万宁市后郎小学6名就读6年级的小学女生集体失踪,引起老师和家长极度恐慌,今天获悉,原来该6名小学女生被万宁市第二小学校长陈某鹏及万宁市一*府单位职员小忠带走开房,目前校长陈某鹏二人已经被警方刑拘。这6名女孩被找到时,看上去都迷迷糊糊的,有的女孩手、脖子等出还出现青肿,经到医院检查,6名女生下体受到不同程度伤害。(法制5月13日)
这件事引起我的思考,不是还有那些女孩子的老师吗?那些老师是不知道还是不敢想办法阻止事情的发生呢?
这件事首先让我联想起前年的贵州省毕节市阿市乡中学26岁的女教师周琴被强奸案,在全国舆论的高度关注之下,得到了解决,那位因讲出“戴避孕套不算强奸”的雷人语言而扬名全国的派出所副教导员钟显聪也被撤职查办,
但是那个强令周琴陪8个领导喝酒的校长代礼平好像没有听说受到任何处理,他在这个案件中起码是为虎作伥,没有他的强令周琴陪酒,王忠贵是完成不了对醉酒的周琴进行的强奸的,某些官员再混也不敢直接到学校中去施淫威,只有在某些混蛋校长的积极配合下,才有可能阴谋得逞。
而更可怕的是,像代礼平和万宁市第二小学校长陈某鹏这样的校长,在全国不是个别。
这些年来,在与别人的接触中,了解到一些关于学校中的阴暗面,其中就不乏“代礼平”、陈某鹏式的人物。某些学校领导为了自己的升迁,为了学校能够贷款搞建筑,为了争取某些东西,甚至什么也不为,只是为了让到来的领导高兴,竟然强令学校中年轻漂亮的女教师来陪酒、陪唱、陪舞甚至……必须随通知随到,把学校的团组织当成了“公关部”,团委书记专门负责召集人员参加这类活动,被迫作陪的女教师中极少数人本身思想就不纯,让学校领导这么一委派,等于是对其的鼓励,使这种坏风气有了市场;而更多的女教师是对此很反感和抵触,家人又反对,但是由于学校里面是校长负责制,校长的话可以决定一个人的生杀予夺,不能不去,据说,那些被陪的领导对40多岁的女学校领导都敢于动手动脚,对年轻女教师就更加不用说了。
学校是培养人才的圣洁之地,而不是“陪、养”某些官员的“烟花巷”,让女教师变相“三陪”,这不仅仅是亵渎斯文,简直就是在犯罪,有这种校长主*学校,这种学校还会有好风气吗?谁能保证这种校长对学生不诲淫诲盗。
曾经被称为“最后一块净土”的学校,现在也被污染了,而在这污染的过程中,竟然有校长充当帮凶甚至主谋,像代礼平陈某鹏这样的校长还有人在,他们还在或明或暗地,主动或被动地,配合着王忠贵“小忠”之类的畜生残害人民教师和学生,污染着圣洁杏坛,在惩办王忠贵“小忠”们,追究钟显聪们的同时,不应该放过代礼平们,起码应该让这种教坛败类滚开!
面对这种校园丑闻,人们不由得在思考,是什么原因促使某些人敢于这样为所欲为,为什么某些校长敢于如此胆大妄为,就不能不让人思考关于“校长负责制”问题。
众所周知,学校是知识分子聚集的地方,也是相对来说比较有良知的知识分子比较集中的地方,知识分子中往往很多人敢于仗义执言。自从80年代后期实行校长负责制以后,校长就一手遮了天。别说什么工会、职代会形同虚设,如果书记本身没有背景的话,那么在校长的眼中也是“为他打工的”。相比之下,实行“*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的大学的情况就相对于中小学好一点。
如果说改革开放初期百废待兴,让中小学校长权力大一点,有利于加快学校发展步伐,而现在情况已经完全不同。另外,学校管理和企业管理的性质相差很远,用厂长经理管理工人的方式和体制管理知识分子越来越显示出弊多利少。
所以,在前年的贵州省毕节市阿市乡中学26岁的女教师周琴被强奸案和今年的6名小学女生被万宁市第二小学校长陈某鹏及万宁市一*府单位职员小忠带走开房的事件发生以后,任何只对个人的处理只不过是扬汤止沸,只要校长的不受任何制约的权力还在,周琴和6名小学女生的悲剧还会发生。
只有根据情况的变化,改变或者起码完善中小学校长负责制,让某些想干坏事的校长想干也干不了,才是根本的解决方法,否则,前年是贵州省毕节市阿市乡中学,今年是万宁市第二小学,以后是哪里的哪所学校就不好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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