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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规定新成立行业协会在职党政领导不得兼职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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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规定新成立行业协会


    在职**领导不得兼职


本报讯(


    杜鹃)


    完善年度目标责任考核指标体系、规范各类活动、清理各类社会组织昨日,省委外宣办通报省委常委班子*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新一轮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


省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省委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副组长、办公室副主任李顺民说,对干部教育培训学风提出十不准:不准行业协会等社会组织借**机关名义举办培训班,不准举办未列入部门计划的培训班,不准向下级单位和企业转嫁培训费用,不准在高档宾馆和风景名胜区举办培训班,不准借培训之名出省考察,不准超标准安排食宿,不准发放高档消费品和纪念品,不准以集体活动为名举办宴请活动,不准安排与培训无关的娱乐活动,不准以学习交流和交叉考察名义互请旅游。


此外,省委组织部已形成了《省直机关公务员年度考核末位查究办法》(审议稿),本周内将提请省委常委会审议;违规进人、超职数配备、不按程序选用干部工作,已经制定了自查、整改、抽查工作方案;对省直机关干部住房情况调研工作正在进行;对民生*策落实情况专项检查工作即将展开。


我省清理各类官办社团、协会、学会等社会组织工作已全面启动。新成立的行业社会团体,在职**领导干部一律不得兼职。省民*厅副厅长鲁锋说,在两个以上社会团体担任领导职务,在社团连续任届超过两届,年龄超过75岁的人员也在清理范围之内。清理工作要在3月前结束,未完成的年检将不予通过,责令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的予以撤销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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